各位课题负责人:
2016年度校种子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启动,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相关结题工作,对完成质量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将限制其次年项目的申报。
请各部门、学院及附属医院依据上海健康医学院《种子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健医校【2015】39号)要求于2016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本部门、学院及附属医院的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6年12月20日之前将如下材料交至科技处:
1、《上海健康医学院种子基金项目总结报告》3份
2、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
3、校种子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份(附件3)
(并将电子版发至yangm@sumhs.edu.cn)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65882010
科技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