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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海市哲社办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一次全会精神,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社科规划办面向全市开展“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研究阐释《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意见》提出的重要理念、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为上海加快打造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软实力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专项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根据市委全会精神和招标宗旨,拟定一批研究选题作为申报指南(见附件1)。选题指南均为“参考条目”,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学术积累,紧扣“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主题,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课题题目应科学严谨、简洁规范;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论证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从历史发展、时代变化、国际比较中分析趋势、探寻规律、提出建议。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正式立项后拨付部分经费,剩余经费根据课题完成情况进行差别化拨付。
三、申报条件
1.专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不限身份,不设门槛,鼓励新型智库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专项课题的申报。
2.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选题不符合课题招标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或“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或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四、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2年2月底。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将作终止处理。
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不少于10万字的研究报告。
2.阶段性成果:2篇决策咨询专报(以市社科规划办或其他报送渠道开具的采用证明为准);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及上海主要媒体(解放日报、文汇报、社会科学报等)新媒体(上观新闻、澎湃新闻、东方新闻等)上发表2篇理论成果。
最终成果研究质量、决策咨询专报获批示采纳情况、阶段性成果篇数将作为差别化拨付课题尾款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安排
1.申报人可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申报资料。
2.《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各申报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将所在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书》纸质版报送1式6份于2021年8月3日(周二)上午9点到下午2点送交科技处;《申请书》和《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hjkyxykjc@126.com。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科技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