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科委2021年度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2-02浏览次数:706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专题二、启明星(B类)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题三、启明星(C类)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我校可申报2项。我校实行部门限额申报,每个部门可申报1项。

B类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C类:各高校院所择优推荐不超过3位项目责任人参与企业项目研发,以企业作为承担单位申报此类计划,并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注意:A类和C类仅可申报一项。

7.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

8.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

2.账户注册和填报必要的学校信息:   

http://kjc.sumhs.edu.cn/78/72/c3839a161906/page.htm

http://kjc.sumhs.edu.cn/af/9e/c3836a176030/page.htm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2月7日9:00,请各部门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把关申请书质量,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23日前将学院推荐的申请书网上导出PDF版本,标注“学院-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http://kjc.sumhs.edu.cn/zxxm/list.htm下载)发至邮箱sunj_15@sumhs.edu.cn。纸质稿3月1日交科技处。

4.经遴选后,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须于2020年3月1日下午16点前在线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含联系科技处网上审核)。


四、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校内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科技处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