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302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沪教委学(2015)41号),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审、学校工作组考核,拟确定以下12人为2017-2018学年我校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推荐对象,现以其学号予以公示。

具体情况如下:

特别困难:22017481、22017485、22017474、12017179、22017487、22017480,

一般困难:22017484、22017495、22017499、22017497、22017476、22017491

特殊困难:无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邮件的形式将反映材料发送至yangm@sumhs.edu.cn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联 系 人:杨美

联系方式:65881737


上海健康医学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