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种子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健医校【2015】39号)文件精神和种子基金研究项目成果的实际情况,2016年、2017年种子基金项目研究周期调整为2年。当年立项的项目,经费在当年须执行完毕,次年第四季度进行验收。2016年度种子基金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7年12月27日前,各学院(部)、附属医院自行组织对本部门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工作,结题材料须含申请书原件、立项合同原件、附件一“结题报告书”(双面打印)、附件二“结题成果申报表”、论文(SCI等需检索证明)、纵向项目立项或横向合同等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同时递交附件一、附件二电子稿。
二、校本部职能部门按上述要求直接送交至科技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有变动的,结题材料由新学院(部)负责审核。
三、2017年12月29日16时前,各学院(部)、附属医院将达到项目结题考核指标的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附属医院可通过快递),同时将附件一、附件二、2016年种子基金结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sunj_15@sumhs.edu.cn。
科技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