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教委2015年本部专项经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17〕23号,见附件一)文件要求,对2015年下拨经费的上海市教委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和协同创新建设专项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我校检查项目见附件二)。
请各项目负责人针对2015年下拨经费执行情况,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附件三),并保证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报告书》为格式文本,其中“三、结项报告内容”,在研的项目填写2015年当年项目执行情况,已结项项目填写项目结项内容。项目基本情况中的执行率是指2015年下拨经费的执行情况。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3月23日下午16点前将《报告书》纸质版三份送科技处(北苑1号楼1003室),电子版发到sunj_15@sumhs.edu.cn。
科技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