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部)、附属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开户,由学院(部)、附属医院负责审核后建立账号。2017年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项(管理学部20万元/项)。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四)其他事项
1.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依托单位需要审核提交至基金委,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初稿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24点,初稿纸质版(无需签字盖章)2017年2月27日16点以学院(部)、附属医院为单位交至科技处。初稿经学校形式审查后,并根据反馈结果,于2017年3月9日24点前再次上传申报书电子版最终稿,3月10日中午16点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最终稿送至科技处。
2.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2)开设系统申报帐户由各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指定科研秘书或专人审核。
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于2016年12月底发行。各学院、附属医院如有需要,可于2月21日16点前来科技处领取一本。
5. 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学校和附属医院的相关网站或邮件通知,以了解相关信息。
6. 申请书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1737)
科技处
2017年2月1日
2017年国自然申报书基本信息参考(2月23日已更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