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383

 各部门、教学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偏重理论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偏重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偏重对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无指定选题限制,鼓励加强学科前沿问题研究,鼓励积极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申报单位限于本市各民主党派市委、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各单位限申报1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者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五)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六)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五份。

(三)我校限报三项,各部门、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限报一项。

 (四)请各部门、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双面打印)和盖完章的汇总表(附件3)于2016年11月23日11点前统一交至校科技处,并将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angm@sumhs.edu.cn,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五)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

 

(联系电话:65882010;联系人:杨老师)

  

科技处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沪教委科[2016]75号.doc

附件2、各类申请书.doc

附件3、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