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科委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0-03-12浏览次数:1787

各部门、附属医院: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面上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使本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巩固的基础和足够的技术储备。

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0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二、原创探索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各学院、附属医院限报1项。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6.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账户注册和填报必要的学校信息:   

http://kjc.sumhs.edu.cn/78/72/c3839a161906/page.htm

http://kjc.sumhs.edu.cn/af/9e/c3836a176030/page.htm

3.各部门于2020年3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审核同意的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http://kjc.sumhs.edu.cn/zxxm/list.htm下载)发至邮箱sunj_15@sumhs.edu.cn。

4.经遴选推荐的项目申请人须于2020年4月6日下午16点前在线正式提交(含联系网上审核)。

四、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校内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科技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