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183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3、限项说明:  
  (1)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探索类除外);  
  (2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7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4、我校择优推荐名额上海市科委另行通知。

 5、“探索类”项目说明  
  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继续在基金中设立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40周岁(含)以下(19771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  
  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2、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类项目推荐表),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该类项目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项目遴选采用初审和见面会评审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提前通知进入见面会评审,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探索类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复杂网络系统与动力学(3)仿生材料(4)新原理器件(5)遗传操作新技术  
    6、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7、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三、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四、申报方式

 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附件3、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方案(v2.0版)》(一式三份)交至所在部门、教学单位或附属医院,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或附属医院于20161010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交至校科技处(1号楼1010室),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angm@sumhs.edu.cn,校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待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5582010

 

附件1、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类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方案(v2.0版).zip  

  

                                                   科技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