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协同创新重点专项申报与中期检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540

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协同创新重点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启动2018年协同创新重点专项申报与2017年立项专项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初步形成科研团队及其平台,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领导力;

2、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拟开展的研发工作有创新性,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发工作;

3、已获得过本重点专项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各部门限报1项。

(二)研究方向

本项主要支持学校专业学科建设重点领域及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充分利用校内外协同创新科研平台,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

(三)材料递交

各部门须于2018年5月10日上午8-11点将纸质稿申请书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科技处网站-资料下载-综合管理类下载)交至科技处1003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sunj_15@sumhs.edu.cn。

二、中期检查

各部门须协助做好中期检查工作,督促2017年协同创新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5月10日12点前将盖章签字齐全的纸质稿协同创新重点专项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交至科技处1003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sunj_15@sumhs.edu.cn。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上海健康医学院协同创新重点专项申请书.doc

协同创新重点专项中期检查表(2018年版).doc

上海健康医学院协同创新重点专项管理办法(试行).pdf


科技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