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5-17浏览次数:316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据《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0441)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一)重点项目

以转化医学研究为主,鼓励多学科联合。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二)面上项目

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同时包括部分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青年项目

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鼓励自由探索,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2万元。

(四)计划生育类项目

重点资助环境、行为和营养对生殖健康(能力)状况影响因素研究;不孕不育发生与目前使用的避孕节育方法关系的研究;上海应优先进行干预的出生缺陷病种及干预技术的研究;更年期生殖健康水平与老年生殖健康关系研究等。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计划生育类项目主要资助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护理类课题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8211日后出生)青年医学科研人员。

(二)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目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历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申报。

(三)申报课题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重点项目中转化医学研究、疾病早期干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研究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171月至201912月。

(五)研究课题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辩护意见。

(六)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

(七)本次申请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项目和计划生育类项目我校不在资助范围内;面上项目我校限报3项;青年项目我校限报5项。

2.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116.236.253.174:78)下载《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填写申请书。

(二)201661日中午11点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angm@sumhs.edu.cn

(三)201663日学校组织专家校内遴选,择优确定推荐项目。

(四)推荐项目由我校统一通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申报。

(五)专家评审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重点项目在书面评审基础上进行擂台评审。

(六)结果公布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兼顾学科和单位布局,择优立项,以正式公文形式公布结果。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5882010

 

科技处

2016512